4日晚间,阳光100中国发布公告称之为,2019年8月2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首欠佳有限公司发展有限公司(卖方)与深圳市诚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方)及东莞市清园孵化器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议定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买方表示同意出售目标公司100%股权及贷款,总代价为人民币5.13亿元。其中还包括权益代价人民币1.168亿元、贷款代价人民币3.475亿元及债务代价人民币4864.8万元。
权益代价为出售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代价。贷款代价还包括目标公司分别欠付阳光壹佰集团及北京信托的贷款人民币2.82亿元及人民币5960万元以及溢价人民币590.4万元。
债务代价还包括目标公司欠付第三方的债务人民币3839.05万元及目标公司应付北京信托的利息人民币1025.75万元连同第三方债务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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